问题 | 离婚后申请抚养权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一方要求后悔,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可以起诉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 (1)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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