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登记结婚需要什么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国家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交包括身份证原件、户口本等在内的一系列证明文件。
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在提出结婚登记申请之后,应将个人身份证及户口本等相关材料递交至婚姻登记机关,同时还需提交本人亲自签署的无配偶声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书面声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是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烟登记机关应当对结道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南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道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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