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不给生活费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丈夫拒绝负担其配偶的日常生活开销,一般可采取以下步骤进行司法上诉:
首先,鉴于婚姻关系的独特性质,夫妻间的互相扶持往往是在共同生活中自然而然地得到体现与执行; 其次,若夫妻中的某一方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经济状况较为拮据,或者无法自立维持正常生活,甚至因为疾病、年迈等因素导致生活上的困难,此时如果其配偶未能履行相应的赡养义务,那么有需求的一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运用法庭诉讼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对对方提出抚养费用的强制承担要求。 最后,如果丈夫不给妻子提供必要的生活开销,应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详细准确的起诉状。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带上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借款确认函以及签名的欠条,及准备好的起诉书、身份证件,前往法院立案机构并按诉讼费用的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如采取简易程序的话,法院将在三个月的期限内完成审理工作;使用普通程序的话则需要等待六个月才能结束审理阶段。 诉讼金额一般按欠款的比例大小收取,大概为4%左右。 无论最终结果如何,败诉的一方都必须承担诉讼业务费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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