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公死了房产由谁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公公不幸离世后,关于其房产的继承情况可能会变得颇为复杂。
假如公公在世时曾经立下了有效的遗嘱,那么依据遗嘱的内容便可明确遗产的分配方案。 但倘若没有留下任何遗嘱,那么就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方式来进行遗产的分配,这被称为法定继承。 在法定继承的过程中,公公的合法配偶(即婆婆)以及公公所生育的子女(包括您的丈夫及其他兄弟姐妹)都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 若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全部缺失,那么公公的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等人便可作为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参与到遗产的分配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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