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顺位继承人只有一个,怎么打继承官司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第一顺位继承人仅为唯一者,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遗产传承过程将显得尤为简洁明了。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不会出现任何纷争与困扰。 例如,其他亲属可能会质疑该继承人是否存在不恰当的行为举止,抑或是对遗产的范围以及分配方式持有异议。 在此种情形之下,我们强烈建议您首先尝试着通过彼此间的协商来寻求问题的解决之道。 若协商无果,不得不诉诸法律途径时,务必妥善搜集相关证据,诸如遗嘱(若有)、亲属关系证明文件、财产证明等等。 同时,您还需以清晰且明确的方式阐述自身所享有的继承权益,并提供充分的依据以证明自己依法应当获得相应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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