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时效过期可否申请诉行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诉讼 |
解答 |
一、行政诉讼时效过期可否申请诉行 政诉讼时效过期后,当事人仍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仍然受理,但可能会败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行政诉讼案件立案需要的材料 1、提交起诉书正本一份,并按被告行政机关的数目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 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港澳同胞身份证明复印件;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会法人登记证,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3、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 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4、证明行政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机关不予受理决定书等。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应当提交复议机关的决定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证明。 6、行政赔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当事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诉讼时效超过20年的,法院不再受理。 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有可能会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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