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民法典法定继承顺序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定继承制度中所规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其范围包括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三类群体。
其中,“子女”这一范畴则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多种情况。 当被继承人不幸离世并且未曾留下有效遗嘱或者遗嘱被判定无效时,便需要依照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来进行遗产的分配工作,此时,第一顺位继承人将享有平等的遗产继承权。 然而,对于那些在生活上遭遇特殊困难同时又丧失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来说,在分配遗产的过程中,理应得到适当的关照与优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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