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剥夺继承人继承权的规定是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继承人实施了如下任一行为,即会丧失遗产传承的权利:
蓄意谋害被指定的继承人; 出于夺取资产的动机戕害其他法定继承人; 故意置被继承人于不顾,或严重虐待尚未死亡的被继承人; 明目张胆地伪造、篡改、藏匿或毁灭遗嘱,其行为恶劣程度特别严重; 通过欺骗、威胁等手段强迫或阻碍被继承人制订、修改、撤销遗嘱,且情节极其严重。 然而,若被继承人表现出对该继承人的丝毫宽容,并在今后的遗嘱中明确将其列入继承人名单之内,则此种情况下,该定期人仍然可以保住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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