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子女的继承权应该怎样办理手续和权利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原生家庭破裂对子女享有财产继承权利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
作为享有法定继承权利的一员,当被继承人离世之后,子女有权利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继承死者所留下的遗产。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首要步骤便是明确理解被继承人在生前是否留下了具有约束力和有效性的遗嘱。 若经查实并无遗嘱,则以法定继承为主线进行遗产分配。 此时,子女就需要带上所需的重要证明文件,例如体现亲属关系的文书、证实被继承人离世的证明等等,前往遗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事宜。 紧接着凭借公证书便可顺利办理遗产的转移以及过户这些繁琐事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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