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剥夺继承资格的情形不包括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诸多剥夺继承人参与继承应当享有的权益的情况中,并不包含仅因继承人偶然间与被继承人产生一些细微的争执或者矛盾所导致的情况。
一般而言,只有当继承人实施了极其严重的违法或者违背道德伦理规范的行为时,才有可能被剥夺其参与继承的资格,例如蓄意谋杀被继承人、为了获取遗产利益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对被继承人进行遗弃或者虐待且情节恶劣、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且情节严重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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