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血缘继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无血亲关系的继子女与其继父母建立起了实质性的抚养关系,那么他们将拥有法定继承权。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情况者,均可视为已经事实上形成抚养关系: 首先,继子女从其继父母那里获得了经济资助; 其次,继子女在生活中得到了其继父母的照顾以及相关教诲; 此外,如继子女在经济方面为其继父母提供支持,或者在劳动事务上对其继父母给予了主要协助等行为皆具代表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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