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去世,房产继承应如何进行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双亲不幸离世,他们在世期间如果制定了关于名下不动产的合法遗嘱并经公证机关确认的话,该地产将依据遗愿予以传承。
反之倘若未有切实有效的遗嘱存在,则应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实行继承原则。 遗产传承遵循以下的优先等级原则: (一)首先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儿女和双方父母; (二)其次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如兄弟姐妹、祖辈以及外祖长辈们。 当继承程序启动之后,先由第一顺位人接手传承,第二顺位人则无权分割任何财产。 如果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皆未能继承到财产,那么这部分遗产便会由第二顺位人按序接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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