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收补偿款在兄弟姐妹间应如何分配,有哪些规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征收补偿款的配置问题,一般的原则是由兄弟姐妹平均分配。
然而,对于那些在生活上处于特殊困境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者来说,在分配遗产的过程中,应当给予特别关注并给予适当的照顾。 对于那些在被继承人的生命中承担了主要赡养责任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而言,在分配遗产时,应给予其更多份额。 然而,如果存在具有抚养能力且具备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却并未尽到抚养义务,那么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则理应对其予以相应的惩罚,即不分或仅给予较少比例的财产分配。 当然,如果各继承人能够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话,那么遗产分配是否需要平等分配亦可根据各方意愿决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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