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口头遗嘱怎样公证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口头遗嘱并不能够进行公证。实际上,仅在紧急情况当头发生的情况下,也就是遗嘱人可能会立即离世时,才被允许采用口头方式订立遗嘱。
此外,倘若遗嘱人身处危险境地得以解脱之后,他便应当重新选择以其他合法形式设立遗嘱,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将自动失效。在未脱离危险状况之前,就等于宣告遗嘱人已经离世,又如何能够进行公证?因此,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通过口头遗嘱来实施财产分配或者处置个人事务的目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9 15: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