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办房产证的房子子女怎样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产权证明之物业可经由公正程序或诉讼途径实现继承。
继承人得以向区域性或市级公证机构申请继承权公证书,同时由房地产测绘部门完成房屋面积的测绘或转绘工作,然后携带着继承权公证书以及房屋测绘等证明文件至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继承登记申请;或者将相关材料准备齐全后直接赴住房所在地区法院依法提起诉讼,待案件审结并获得生效法律文书(即法院判决书)后,再向法院申请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凭借该公函便可顺利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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