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转让需要双方到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房产的转让事宜,是否有必要要求双方同时在场,需视具体情形而定。
若该房产名义上仅归属于其中某一方,并且在转让过程中未牵涉到任何与婚姻关系中的共同财产有关的问题,那么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另一方亲自出席。 然而,倘若存在婚后共同偿付贷款等相关事务,那便可能需要得到对方的积极配合。 此外,如果该房产事先被明确约定为了夫妇二人的共有财产,那么在进行转让之时,通常会被视为必要条件之一——即双方均需亲临现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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