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哪些算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双方所拥有的共有财产通常情况下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夫妻双方通过工作获得的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收入; 其次是生产、经营、投资过程中所产生的收益; 再次是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此外还包括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但需注意的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规定该财产仅属于某一方,则不被视为共同财产范畴); 最后是其他符合共同所有条件的财产。 值得一提的是,夫妻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提供个人财产所产生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其余都应当被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这些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应对其享有平等的处置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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