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婚后购置房屋的情况下,若该购买行为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来源于双方婚姻期间的共同积累,且落户方式(无论是仅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抑或是双方法定名称皆在房产证之上)并未影响财产划分的性质,那么此类财产通常被认定为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
然而,倘若在购买过程中涉及到由某一方向其父母请求资金资助这一环节,且在举债之后,父母明确表达出这套房产仅赠与其子女独自所有,那么该笔新增资产便可视作子女独立所有的个人财产。
此外,若夫妻双方在购房之前已经就此房产的所有权进行了书面协议并达成共识,他们可以根据既定约定来决定这部分财产的最终归属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