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婚前房产如何分配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就法律意义而言,婚前购置的房产原则上归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资产,此类财产在离婚时并不需要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然而,也存在着一些例外情况,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该房产共同承担了贷款偿还义务,对于此种情况下所产生的共同还款及其增值部分便应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再者,若婚前房屋在婚后发生了所有权转移的情形(例如下加入了对方的姓名),通常这将被视为一种赠予行为,且这样的房产可能会被视作夫妻共同所有的资产,并面临在离婚时进行分割的可能性。 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就已对婚前购买的房产的所有权做出了书面约定,比如签署了详细的财产协议,其中明确规定了离婚时如何分配房产的具体办法,那么,便应当依据这个约定来执行。 总的说来,对于婚前房产的分配问题,需要根据诸多复杂的因素进行深入考察和综合分析才能得出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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