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拆迁房怎么分割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妇在面对离婚诉讼时,其共同拥有的房产因拆迁而获得的各项收益,需要详细而全面地考量诸多因素以期达到公正合理的划分。
若上述房产系在夫妻保持稳定合法婚姻状况期间而获取,同时作为基础的原有房产也属双方共有财产,那么由此形成的拆迁所得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范畴,按照惯例,此类房产应当平均分割给双方。 然而,若作为原始基础的原有房产系资历较深一方的个人婚前资产,那么在经过拆迁之后所产生的安置补偿,更多是针对房屋固有价值实施的结算行为,因此这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至于因家庭人口数量变化而获得的额外补偿,则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分配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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