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可以将第三人作为第二被告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常规情况下,申请提起诉讼进行离婚之时,无法将其他第三方当事人设定为第二被告人。
此类离婚争议核心在于妥善处理并解决配偶之间的婚姻关系、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等诸项事宜。 从一般的法律角度来看,第三方当事人往往与配偶间的婚姻关系本身并无直接的法律关联性。 除非该第三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配偶双方共有财产等特殊情形,否则一般情况下他们并不应被列入被告人之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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