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人需要赔偿哪些费用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当产生交通事故涉及到赔偿责任时,需由责任人承担支付以下费用:
首先是指医疗费用、护理费、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以及为了治疗和恢复所必须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等各项合理的开支。 其次如果导致受害者受伤甚至残疾了,除了支付上述费用以外,还要额外赔偿其使用的辅助器具费用以及残疾抚慰金; 但如果发生死者的情况,就更需要赔偿丧葬费用以及给予特别的死亡赔付金啦。 同时,应严格遵循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中的表述来确定具体的金额: 也就是根据医疗机构所提供的医药费、住院费等各类收款凭证,并配合病历以及诊断证明等关键性文件进行综合比对进行确认。 若是在处理过程中,赔偿义务方对于治疗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有所怀疑或者存在疑义,他们就有责任提供足够的证据说明自己观点是正确的,从而承担起相应的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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