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所购房产房屋所有权是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之后所购置房产之所有权归属问题,其决定性因素主要取决于购入房屋所需资金的来源路径以及权属登记状况等多方面因素。
若购置房屋所需资金均系当事人个人资产,同时,权属证书上亦仅有当事人个人姓名作为唯一记载,则此种情形之下,该房产通常应视为属于当事人个人所有。 然而,若当事人在再婚之后,利用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进行购房,即使权属证书上仅有其中一方的名字,也有可能会被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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