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过户需要什么流程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离婚房屋产权变更手续时,一般的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无论是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必须确保其拥有所需的各类证明文件,如有效身份证件、已经生效的离婚证书以及离婚协议或者由法院出具的判决书等。 其次,双方需要共同前往房地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物权登记中心,向工作人员提出过户申请。 在这个过程中,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只有当所有材料均符合规定并经过核实之后,才能够进入下一步的程序。 接下来,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这是完成房产过户登记的必要条件之一。 最后,在缴纳完税费并且所有手续均已完备的情况下,申请人便可以顺利地完成房产过户登记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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