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算谁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离婚诉讼过程中,关于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必须以每种独特情形为依据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
若该套房产系某一位配偶于婚前全额支付款项并完成登记手续,那么通常会被认定为该方的私人财产。 然而,若是在婚后购置的房产,不论是登记在其中一方或是双方的名下,一般而言都会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除非双方在此前已经达成了其他的协议或约定。 另外,如果是由某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并且登记在出资方子女的名下,则可以理解为这是他们对自己孩子的一种赠予行为。 而对于那些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况,共同承担的还款金额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也将成为需要进行分割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