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婚前贷款房产怎么分配给女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对于前述问题而言,如果该房屋系在结婚前通过贷款购置且在婚后由双方共同偿还贷款本息,当夫妻感情破裂步入离婚阶段后,应对该房产的所有权进行综合考虑和分配。
如果夫妻二人经过详细而深入的沟通,能够就房产的归属达成共识并签署相关协议,那么便可依据二人所达成的协议来处理这一问题。 若夫妻双方无法就此问题达成共识,那么法院有可能会依照常规程序作出裁决,即判定房屋的所有权为属于房屋产权登记的一方,然而,对于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所产生的债务以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则需要由拥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合理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