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拆迁房如何分割财产和房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讨论离婚时涉及到的拆迁房分割问题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诸多相关因素。
若拆迁房系于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所获得,同时其所涉及的被拆迁房屋原本便属夫妇共有的财产,我们便可将此类拆迁房视作为夫妇双方的共同财产,而进行一般的平等分割处理。 然而,倘若被拆迁房屋乃是一方在婚前所有之财产,则在拆迁之后所得到的补偿款项中,与原房屋价值相对应的那部分通常被视为该方的个人财产,而增值部分则有可能会被判定为夫妇双方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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