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婚前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常状况下,男方在结婚前所购买的房产,被视作是男方婚前的个人财富,当婚姻破裂面临离婚的时候,这个房子将仍然归属男方所有。
然而,如果在婚后的生活中,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了房屋贷款的还款责任,那么针对这个共同还款的款项以及其对应投资带来的财产增值,在离婚时,男方必须要向女方支付相应的补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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