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婚前房产离婚后如何分配财产 |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在夫妻离婚案件中,作为婚姻中的一方,其在婚前购买、登记并取得所有权的房地产,在法律层面上依然将被认为是属于该方所有。 然而,倘若在结婚后出现了双方共同承担房贷的特殊情形,则在这种情况下,关于共同偿还贷款所支付的金额以及与之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就必须由持有该房地产产权的一方,向另一方提供适当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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