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拆迁分房产怎么分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离婚案件中的拆迁房产分割事宜,实为错综复杂,需全面权衡各种影响因素。
若涉案的拆迁房产源于婚姻延续期间,且原用于拆迁的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则依据惯例,此类拆迁所获房产亦应视作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以均分方式进行分割。 然而,若被拆迁房屋系一方在婚前购置,婚后因拆迁而获取补偿安置,则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针对因房屋价值增长所带来的补偿部分,应归属原房屋所有者所有; 至于因拆迁引发的其他补偿项目,例如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补贴等,则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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