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离婚证前房屋需要过户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涉案房屋为夫妻共同资产,并已达成共识将其留给其中一方,那么在正式领取离婚证书之前,是否必须完成所有权变更手续,这完全取决于两位当事人自己的意愿。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若未完成所有权变更,日后可能会引发诸多争议与风险。 因此,若最终确定要进行所有权变更,务必根据相关法规及程序进行办理手续。 若经核查确认房屋原本就属于其中某位配偶的个人财产,那便无需再考虑所有权变更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