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拆迁怎么分房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关于拆迁房产的分配问题,必须要全面综合考虑诸多复杂而又交错的相关因素。
比如,具体来说,如若拆迁房产是在婚姻关系的延续过程中获取的并且被视为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那么在夫妻二人决定终止婚姻关系却并无对该项财产进行分割的情况下,针对此拆迁房产的拆迁补偿,理当遵循着如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般的一般性的原则进行合理公正的分配。 然而,如果拆迁房产被明确地界定为某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拆迁补偿自然应当归属到该方个人名下。 但是,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因为与婚姻有关的原因在该房产中享有居住权或者其他合法权益,那么他们也有可能因此获得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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