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小三转账记录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向第三者支付款项的交易往来账单或转账记录,可以被视为重要的证据之一。
这些凭证往往能够直接反映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某一方是否存在不正当处理或者私自支配夫妻共有财产的行为,这无疑违反了夫妻间应有的忠诚和信任。 从法律层面上讲,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拥有同等的处理权利。 如果其中一方未经过对方的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转交给他人,那么就构成了对另一方财产权益的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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