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第一,结婚前双方父母出资买房,
1.房屋产权房子落在夫妻双方名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父母的出资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
2.房子落在一方名下,房子属于夫妻公共财产;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双方父母对一方的赠与。如无其他相反约定,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
第二,结婚后双方父母买房,
1.房子落在一人名下,这种情形较为常见,而且争议颇多,司法实践多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2.房子落在双方名下,房子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