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继承的遗产受赠的财产,住房公积金等都能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相关的司法解释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可以认定为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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