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给女方的礼金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父母给女方的礼金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礼金一般是指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习俗给付彩礼金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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