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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与离婚损害的主体、构成要件区别有什么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一)主体不同。
离婚财产分割的主体为夫妻双方,非涉及第三人。而在离婚过错损害赔偿中,致害方除来自夫妻一方外,还有第三方存在之可能。
(二)构成要件不同。
离婚财产分割构成要件主要是:
1、双方存在合法有效之夫妻关系;
2、须有共同财产之存在;
3、双方有离婚合意或构成离婚之法定条件。
而离婚损害赔偿构成要件则是:
1、侵权的夫(或妻)须有重大过错;
2、侵权行为确实存在,修改后的婚姻法列举了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四种情形;
3、损害结果发生;
4、损害结果与侵权行为有法律上之因果关系;
5、提出离婚时方能提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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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9:2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