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个人财产范围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个人财产范围如下:
1.一方婚前就拥有的财产。 2.夫妻中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赠与人或者被继承人明确表示赠与或者由一方继承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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