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起诉后多久再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离婚诉讼的案件中,若在原诉申请提交后且无任何新的情况或原因时,原告未能于六个月之内再次提出申诉请求,司法机构将予以驳回。
然而,如果在此基础上出现了新的情况和理由,那么就不再受限于六个月的期限规定。 例如,当被告方出现家庭暴力、赌博等严重破坏婚姻关系的恶劣行径时,原告便可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