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欲依法解除婚姻关系,一般的法定步骤如下:
第一步,确认涉及案件的司法管辖权,通常而言,此种情况下的管辖法院将是被告方的居住地; 其次,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撰写明确的起诉状,详细列明原告和被告的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对诉讼请求的具体描述(例如要求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同时也需详细阐述事实的全貌及其内在的逻辑因果关系。 再者,具备相关的证据材料的收集与准备也是极其重要的环节,这些证据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结婚证书、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程度的相关证据、财产状况证明等等。 步入最后一个程序阶段后,所有的材料都应提交至法院,并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可能还会涉及到调解、开庭审理等步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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