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次提交离婚诉讼要哪些证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第二次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申请书时,请务必携带如下必备文件以备查考:
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即结婚证书)、用以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材料(例如家庭暴力事件的相关证据或当事人分居生活的书面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据)、财产状况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所有权证书、机动车辆行驶凭证以及银行账户存款证明等相关证明),以及与未成年子女有关的各项证明文件(包括出生医学证明和户口本等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