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了法院离婚调解书需要去民政局修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由法院所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具有与正式的法律文件同等的效力,不再需要前往民政部门进行额外的修订和变更。
这种离婚调解书是经过合法程序由法院依法制作并颁布的,它的法律作用和效果几乎等同于离婚证书。 从法律角度来看,只要离婚调解书一旦生效,那么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就被宣告正式解除了。 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了后续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具体事宜的履行问题,那么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调解书中的约定来执行。 倘若其中一方未能履行调解书中所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则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总的来说,有了法院的离婚调解书作为保障,婚姻关系的解除在法律层面已经得到了明确的认可和确认,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再去民政部门办理其他相关的手续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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