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是怎么定义的标准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社会学领域,夫妻间的分居通常被定义为夫妻双方在日常共同生活方面保持距离,同时停止了性生活,以及在经济层面相互之间不再提供援助和支持,甚至在生活中也不再给予彼此必要的关注与帮助等等。
一般而言,如果夫妻因为情感问题而导致分居时间长达两年或以上,并且经过适当的调解依然无法解决,那么这个时期应视为法律规定的离婚阶段。 然而,在判断实际的分居情况时,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例如夫妻双方是否主观意愿上希望分离,是否在事实上完成分别居住的行为,是否会出现偶尔的性生活行为或者经济方面的接触交流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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