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不同意离婚咋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男方坚决反对离婚协议,女方应依法通过向当地司法机构发起离婚诉讼来解决问题。
在此过程中,司法机构会严格审视并确认夫妇之间感情是否达到真正引致破裂的程度。 倘若出现诸如重婚行为、蓄意与其他人共处同居生活、实施暴力对待家人或对其进行严重的虐待遗弃等恶劣行为,以及存在屡教不改的不良嗜好如沉溺于赌博行径或者有毒品滥用等不健康习惯,或者因为感情不合导致长期分居两年以上等特殊情节,司法机构往往会裁定批准离婚请求。 然而,如若无法充分提供上述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首次诉求离婚也许未必能够获得成功,但只要没有新的情况或者事实原因产生,在经过六个月之后再次提出上诉,大部分司法机构都会慷慨地作出离婚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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