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审判离婚二审能判不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当涉及到涉离婚案件的一审判决时,倘若上诉至二审阶段时,做出改判判定离婚之举的概率相对于维持原判而言颇为微小,然而也不是说全然没有这种可能性发生。
关于这一点,二审法院往往会对一审判决之后所出现的各种新情况、带来的新证据等等各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且深入的考量与权衡。 举例来说,若在一审裁决书下达之后,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关系得以缓和或改善,抑或是有确凿证据证明原先一审判决对于当事人夫妇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的判断存在偏差,那么二审法院便有可能据此作出相应的调整与改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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