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两年离婚需要证明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当事人申请因分居达到两年而提出离婚的案件,往往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材料以证明其主张成立。
关于分居的具体事实情况,须由充分且确切的证据予以证实,这些证据包括租房合同、居住社区或村镇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人证言等等。 这是因为,在审理离婚诉讼案件过程中,法院需根据真实可靠的证据材料来认定是否存在可表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确凿证据。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分居两年仅仅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众多因素之一,并非唯一的评判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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