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法律程序有哪些规定条款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制度中,关于诉讼离婚所涉及到的一系列法律程序通常可以概括为以下具体步骤:
首先,有申请离婚意愿的一方必须直接向当地法院提出正式的离婚诉讼请求,并且还需要递交一份详细而规范的起诉书以及与之相关的各类证据材料。 紧接着,当法院收到上述文件并确认其符合法定要求之后,便会启动相应的程序,向另一方发出传票以及起诉书副本等法律文书。 随后,在法院正式受理该案件之后,双方当事人将有机会进行庭前调解工作,若调解未能达成共识,那么法院将会安排开庭审理此案。 在整个审理过程中,法院将依据相关证据以及法律法规对双方之间的感情状况进行深入审查,以确定是否已经达到破裂程度,最后再根据审理结果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