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若要申请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您需准备如下一些基本材料并按照一定程序进行操作:
首先,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其相对应的复印件; 其次是离婚判决书的原始版本; 此外,倘若您希望由他人代为处理此项事务,那么请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您应当向做出离婚判决的司法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且详细如实地填写他们所提供的相关表格。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各地区的上述规定可能存在一些微妙的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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