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离婚撤诉后的新情况有哪些表现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撤诉之后,倘若出现了新的情况,其中较常见的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实施过度暴力或者严重威胁操控其行动;
二是发现对方存在秘密藏匿、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从而对己方的重要利益造成巨大威胁;
三是若一方深陷赌博习惯、吸食毒品等不良嗜好无法自拔且屡次改正无果。
以上这些新的情况都有可能使得原有婚姻的状态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直接关乎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个人安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1 20:3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