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出轨什么证据最为有利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婚外情事件中,收集到的出轨方与其第三者之间的亲密照片及录像——例如拥抱和接吻等显示二人非同寻常的身体接触证据——具有显著且直接的效力。
此外,通过出轨方与第三者之间的通讯记录,如聊天记录、电子邮件以及短消息等,可以明确地揭示出他们之间存在着不适当的关系。 再者,如果出轨方能够提供书面形式的承认其出轨行为的文件,比如保证书或者悔过书等,也将成为有力的证据之一。 最后,来自邻居、朋友等人的证词,如果能够证实出轨方与第三者之间确实存在不正当的关系,那么这些证言同样具备相当的说服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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